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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解读】西安市雁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张海龙解读《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全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立即组织开展全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
为深刻汲取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区委及政府主要 领导批示要求,有效防范和遏制房屋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作出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作出的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属地管理、分工负责、突出重点、综合治理、责任追究、安全稳定”的原则,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摸清全区房屋安全隐患风险点并限期完成整治,坚决杜绝重大房屋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 全。
二、排查对象
全区所有房屋建筑,包括国有土地上的既有建筑、集体土地上的自建房和非自建房。
(一)国有土地上的既有建筑排查重点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重点对特殊结构、老龄建筑、人员密集和擅自改扩建的房屋进行排查。比如:砖木结构、砖混预制板结构、轻型钢结构、装配式大板结构建筑,房龄超过 20 年的建筑,人员密集的大型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医院、学校、体育场馆、酒店宾馆(各类旅馆、快捷酒店)和休闲娱乐场所,擅自变动房屋主体和结构的建筑。同时,要对前期排查发现房屋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台账。
(二)集体土地上的自建房和非自建房排查重点在对集体土地上的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全面排查的基础上,重点对用作经营(包括出租)、人员密集、擅自改扩建等 4 类重点 房屋安全情况进行彻底排查。同时,要对前期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已完成整治的,要重点看房屋安全隐患是否彻底整治;未完成整治的,要重点看是否存在危房住人问题,是否制定整治方案并采取临时措施有效处置。
三、工作方式
(一)全面动员部署(5 月 2 日前完成)。各街办(园办) 要迅速安排部署,全面动员村、社区、物业服务企业等对国有土地上的既有建筑和集体土地上的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开展排查。
(二)集中排查核查(5 月 13 日前完成)。各街办(园办) 要督促和指导村、社区、物业服务企业扎实开展排查工作,并对 重点房屋安全排查情况进行建档、统计(附件 4、附件 5、附件 6),切实做到排查无死角、无盲区、无漏洞,保障排查工作质量; 各行业部门要加强配合,做好对接协调。
(三)问题立查立改(5 月 13 日前完成)。对排查出的房屋安全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问题,要组织专家论证,建立“一户一档”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和时限;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要按照“三个一律”(一律撤人、一律 查封、一律拉警戒线)的原则,立即撤人封房,停止使用,确保摸排整治到位。
(四)提交总结报告(5 月 14 日前完成)。各街办(园办) 要全面总结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将排查工作开展情况、 排查发现问题整治情况、主要工作措施等形成总结报告,并附排查问题整治台账,于 5 月 14 日前盖章上报区住建局。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各相关部门、各街办(园办)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坍塌事故教训,把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切实扛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 全。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各街办(园办)要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制定 《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将工作具体细化到人,层层夯实工作责任,确保排查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三)强化工作推进。各相关部门、各街办(园办)要加强 对村、社区、物业服务企业等的业务指导和督导检查工作力度, 对排查问题不彻底、整治不到位的要限期督促整改,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排查整治工作任务。对工作推进缓慢、存在问题突出的 街办(园办)将进行挂牌督办。
(四)强化问题整治。各街办(园办)要加强安全隐患问题 管理,对村、社区、物业服务企业等排查上报房屋安全隐患问题, 要落实专人负责,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不能立即整 治的问题,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为包抓领导,严格按照整治方案要求限期进行整治 。
(五)强化信息报送。各街办(园办)要确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排查治理工作,明确两名联络员(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各一 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并于 5 月 2 日前将联系姓名、职务、联 系电话(附件 1)报送区住建局,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邮箱(邮箱:798312328@qq.com)。同时,排查整治工作实行日报制度,各街办(园办)于每日下午 14 时前报,同时将排查进展、 发现问题 、 整改情况等形成报告报 区住建局( 邮 箱 : 798312328@qq.com)。
附件1西安市雁塔区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络员回执.docx
附件2西安市雁塔区XX街办房屋使用安全状况排查统计汇总表(国有土地.docx
附件3-1西安市雁塔区XX街办房屋使用安全状况排查统计汇总表(集体土地上自建房).docx
附件3-2西安市雁塔区XX街办房屋使用安全状况排查统计汇总表(集体土地上非自建房).docx
附件4雁塔区XX街办房屋使用安全状况排查表(国有土地).docx
附件5雁塔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安全信息采集表(自建房).docx
附件6雁塔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安全信息采集表(非自建房).docx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5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