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到安置地退役军人安置部门报到后安排工作的时间问题,依据《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第31条,安置地政府应在接收6个月内完成安排工作任务。
询问安排工作退役军人选岗中两个及以上退役士兵量化总分相同如何排序,答复是依次以《评分暂行办法》顺序列出的计分大项为优先项,优先项分数高者为先确定选岗先后顺序。
询问安排工作退役军人的安置流程是否为根据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排序选岗,得到肯定答复,称西安市各区县、相关开发区全面推行此安置办法。
询问安排工作的退役军人报到后是否参加政策培训,得到肯定答复,各区县退役军人安置部门会根据实际开展安置政策及岗位宣讲、组织岗位实践等待安置期相关教育管理工作。
询问退役军人到安置地后如何落户,答复依据《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第53条,退役军人报到后,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为需办户口登记的开具介绍信,公安机关据此办理。
介绍《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第25条规定,军士和义务兵退出现役符合服现役满12年、获勋章荣誉称号等6种条件之一,由安置地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符合逐月领退役金条件的军士及因战致残5 - 6级残疾等级的中级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