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了《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的军人配偶就业安置权益,包括机关等组织接收义务,随军家属落户、工作安置方式,对不同情况配偶的就业服务和扶持政策,优先安排就业对象,以及军官和军士退出现役时配偶和子女随调随...
询问退役证上退役时间与退役登记表时间不一致的处理办法,答复是只认定其中一份,不能跨证明材料组合认定。
回复询问称《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第75条规定,接收安置单位应在安排工作介绍信开具30日内,安排退役军士和义务兵上岗。
询问安排工作的退役军人待安排工作期间是否算工龄,回复称其服现役年限和符合《退役军人安置条例》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时间计算为工龄,可享受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询问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安排工作后能否办理灵活就业,答复是不可以,应在选岗前申请。
询问安排工作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在待安排工作期间是否有生活补助,答复称《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第75条规定,安置地人民政府应按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逐月发放生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