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政办发〔2022〕6号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雁塔区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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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雁塔区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市直各部门:

     《西安市雁塔区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9日

西安市雁塔区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

(2021~2025年)

规划编制领导小组


组长:郭建荣

副组长:朱屯兵  刘义华

成 员:刘桢羽  武 斌  罗浩中

罗云海  高继章  张 宁

边 毓  黄建明  郭宗云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雁塔分局

二〇二二年四月




前 言

为确保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开展西安市雁塔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或减轻由于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西安市雁塔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西安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等,结合西安市雁塔区地质灾害现状,制定《西安市雁塔区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适用范围为西安市雁塔区自管区域内由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规划》总结了《西安市雁塔区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完成情况,分析了我区地质灾害面临的形势与存在问题,明确了“十四五”期间雁塔区地质灾害防治目标,确定了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点防治区,根据经济发展情况与技术力量部署了四项重点防治工作,提出了保障措施。

《规划》是西安市雁塔区2021年至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是西安市雁塔区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主要依据。

《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2025年。

《规划》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一、 地质灾害防治现状与面临形势

(一)地质灾害发育现状

雁塔区地处西安市城南,总面积152km2,其中自管区面积56.1177km2(不包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航天产业基地),下辖小寨路街道、大雁塔街道、长延堡街道、电子城街道、等驾坡街道、曲江街道、杜城街道及漳浒寨街道8个街道办事处。本《规划》针对自管区进行编制。

截止2020年12月,全区共有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2处,分别为青龙寺塌陷(王家村崩塌、棉织厂崩塌)和中储仓库崩塌。青龙寺塌陷(王家村崩塌、棉织厂崩塌)编号为YT008,该灾害点分布在青龙寺遗址保护中心南部,含1处地面塌陷和2处崩塌隐患。青龙寺塌陷位于青龙寺遗址保护中心南侧边坡坡顶、王家村崩塌和棉织厂崩塌分别位于青龙寺遗址保护中心南侧和西南侧边坡位置。该灾害点2处崩塌原威胁对象王家村及棉织厂已经拆迁,但随着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进行,崩塌体坡底(南侧)被开发,随之产生新的受灾对象;中储仓库崩塌编号YT010,该灾害点位于原中储仓库西侧。目前中储仓库已进行拆迁,该灾害点暂无威胁对象。

除此之外,有10条地裂缝穿过雁塔区,由北到南依次为f3f12。区内存在4处地面沉降,分别位于鱼化寨、电子城、东三爻村、西等驾坡,沉降速率大于0.03m/a的区域有东三爻村和西等驾坡两处。10条地裂缝和4处地面沉降均未纳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体系。

(二)工作基础

“十三五”期间,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区自然资源及应急管理部门的指导、督促中,各职能部门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法规制度,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基本完成了《西安市雁塔区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

1.监测预警体系逐渐完善

“十三五”期间,针对雁塔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成立了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雁塔分局同各街道办事处落实并完善了汛期值班、领导带班、灾险情巡查、应急调查、转发市气象局预警信息等各项工作。

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确定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设立视频监控、警示牌、发放了防灾明白卡和避险卡。认真落实监测责任,规范监测记录。全面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警、防治和抢险等各项工作。

2.防灾能力持续提高

(1)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得到宣传普及。

“十三五”期间,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雁塔分局每年在“世界地球日”、“防灾减灾日”等节日利用悬挂横幅、散发传单、组织演练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和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十三五”期间,集中宣传15次,累计发放材料15000份,累计宣传9300人次。

(2)应急演练工作成绩显著。

“十三五”期间,雁塔区共举行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演练、避险演练6场,参加人数1400人,通过演练提升了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及受威胁群众的自我保能力。

(3)基层地质灾害防御能力显著提升。

“十三五”期间,每年邀请地质灾害防治相关专家对区自然资源局相关工作人员、街道办地质灾害隐患点责任人、监测员进行至少1次现场讲座。通过讲座学习有效提高了各级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升了区、街道办防灾减灾能力、临灾避险知识技能、自救互救能力。

(4)地质灾害应急技术装备水平持续提升。

“十三五”期间,配备了视频监控、无人机、相机等监测及应急调查设备,配备了帐篷、强光手电等应急装备,提升了雁塔区地质灾害应急技术装备水平。

3.综合治理成效显著

“十三五”期间,随着承压水开采的控制,区内地面沉降速率、范围逐渐缩小,地裂缝两侧差异沉降量逐渐减少。

尤其是鱼化寨地面沉降沉降速率得到控制,由缓慢沉降—沉降速率反弹—沉降速率趋于平稳。

(三)“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形势和存在的问题

1、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形势

“十四五”期间,雁塔区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新形势和新要求。

(1)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求越来越高

西安市雁塔区地质灾害隐患位于城区内,居住人口多,高楼林立,公路等基础设施多而且复杂,人类活动频繁。经济社会发展也对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2)自然因素引发地质灾害的风险依然存在

西安市雁塔区东部和南部部分区域为黄土塬和黄土残塬地貌,该地貌范围内存在黄土陡坎,此类地貌单元具备孕灾地质条件。随着全球气候变化持续,极端天气事件增多,大雨、暴雨、连阴雨等可能诱发滑坡、崩塌,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人类工程活动诱发地质灾害的风险依然存在

人类工程建设活动日益频繁,致使地质环境不断恶化。

王家村崩塌、棉织厂崩塌位于青龙寺遗址保护区南侧边坡位置,崩塌于80年代修建过挡墙,目前墙体已有开裂现象。边坡下为雁塔区青龙寺组团(铁一村铁二村观音庙村王家村)棚户区改造项目,该项目后期的建设会在一定程度上对青龙寺地灾隐患点造成影响。

除此之外,若后期在中储仓库西侧斜坡位置有不合理的人类工程活动,则会在不同程度上破坏地质环境、改变原来稳定的斜坡形态和受力状态,从而引发地质灾害。

(4)地裂缝及地面沉降监测工作还需要进一步的开展

雁塔区受10条地裂缝及4处地面沉降的影响,区内有地铁穿过地裂缝布设,有工程场地临近地裂缝或跨地裂缝,有建设工程位于地面沉降区。地裂缝和地面沉降的变形可能会对其影响范围内的建筑造成直接破坏,如房屋、桥梁破裂垮塌,地下管道、通道的断裂和破裂。

然而目前,对于地裂缝及地面沉降未形成完整的监测网络,监测数据较少,缺少动态变化数据。不利于地裂缝及地面沉降的研究和防治。

2.存在的问题

(1)目前区内还存在两处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着青龙寺遗址保护区工作人员、游客、周边建设工地偶见人员的生命及财产安全,也可能会破坏青龙寺遗址保护区部分建筑。

(2)基层人员防灾能力和科技化水平还需继续提高,对新隐患的识别和处理还需加强。

(3)区内地裂缝和地面沉降的监测数据较少,无完整监测体系。

(4)区内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还需继续全面推进,对于评估报告中提出的防治措施还需进一步的监督落实。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规划》编制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建设生态文明的总要求,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建立高效科学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和《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以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为核心。尊重自然规律,加强地质环境保护,依靠科学技术,依法防灾减灾,不断提高防灾减灾综合能力,促进雁塔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二)规划原则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政府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和主导地位,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在综合防治体系建设中,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防灾工作新格局。

生命至上,协调发展。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提升地质环境保护水平,科学制定防灾减灾实方案,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科学减灾,依法防灾。尊重科学,养成科学思维,普及科学知识,应用科学技术减灾防灾。坚持树立依法治国理念,依靠法治,将法治理念融入到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之中。依法依规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做好责任落实,促进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健康发展;遵守“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责任。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科学运用新技术、新方法、新手段,提升地质灾害早期识别能力,综合运用监测预警、搬迁避让、工程治理等手段,有效规避灾害风险。

(三)规划目标

1.销除现有隐患

对雁塔区内现有的两处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销除。

2.提升隐患识别能力

配合中省市开展风险调查评价工作,及时发现新隐患;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汛期巡查,及时应对突发状况;充分发挥“平战结合”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单位作用,提升地质灾害隐患识别能力。

3.对区内地裂缝、地面沉降加强监测

配合省、市资源规划部门对地裂缝和地面沉降进行监测,及时获取监测数据,分析地裂缝及地面沉降活动性,提高应对地裂缝、地面沉降地质灾害的能力。

4.降低地质灾害风险

继续加强地质灾害法律法规体系和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体系的建立,全面推进区内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进行,指导工程建设活动,从源头遏制不合理工程活动诱发地质灾害的可能。

三、 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点防治区

(一)地质灾害易发性分区

将全区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划分为:高易发区、中易发区、低易发区三个区域。

1.地质灾害高易发区。总面积为0.6410km2,占全区总面积的1.14%。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存在的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地裂缝、崩塌、地面塌陷等。

地裂缝发育区:10条地裂缝上盘6m、下盘4m范围。由北向南依次为f3f12

崩塌及地面塌陷发育区:青龙寺塌陷(王家村崩塌、棉织厂崩塌),位于青龙寺遗址保护区南侧,同时发育有崩塌和地面沉降地质灾害且灾害特征明显,发育程度高。

2.地质灾害中易发区。总面积为3.9241km2,占全区总面积的6.99%。地质灾害中易发区存在的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地裂缝、崩塌、地面沉降等。

地裂缝发育区:10条地裂缝上盘6~50m、下盘4~30m范围。由北向南依次为f3f12

崩塌发育区:位于中储仓库西侧,该崩塌受灾对象已搬迁,但育灾的地形等条件依旧存在。

地面沉降发育区:地面沉降速率大于0.03m/a,位于西等驾坡、东三爻村。

3.地质灾害低易发区。总面积为51.5526km2,占全区总面积的91.87%。位于雁塔区西北部、中部、南部以及东部,主要受地面沉降(沉降速率小于0.03m/a)的影响。

地面沉降发育区:地面沉降速率在0.01m/a~0.03m/a之间的范围。

近年来,随着加强了地下水资源的管理,采取封井、减少承压水开采量和引黑河水供城市用水等措施,地面沉降活动速率明显减小,故将该区纳入低易发区范围。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分区

根据雁塔区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结果,将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区划分为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并有针对性地提出防治措施。

1.重点防治区(Ⅰ)

重点防治区总面积4.5459km2,占全区总面积的8.10%。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崩塌、地面塌陷、地裂缝及面地面沉降均有存在。重点防治区的地质灾害主要为青龙寺塌陷(王家村崩塌、棉织厂崩塌)重点防治区、西等驾坡及东三爻村地面沉降(沉降速率大于0.03m/a的部分)重点防治区以及地裂缝重点防治区。

防治要求:地裂缝及地面沉降重点防治区要加强对地裂缝、地面沉降专业监测,严格执行《西安地裂缝场地勘察与工程设计规程》中规定的建筑避让距离,严格控制地下承压水开采;崩塌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要严格规范人类工程活动,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和群测群防工作,降低地质灾害风险;“十四五”期间对青龙寺塌陷(王家村崩塌、棉织厂崩塌)实施工程治理,减少地质灾害威胁。

2.一般防治区(Ⅱ)

一般防治区总面积为51.5718km2,占全区总面积的91.90%。分布在西部、南部和东南部等除去重点防治区的区域,区内地形平坦,地层岩性以风积黄土为主,地质环境条件好,地质构造简单。主要发育地质灾害为地面沉降和崩塌。地面沉降变形速率小,沉降速率小于0.03m/a。中储仓库崩塌无威胁对象。

防治要求:地面沉降一般防治区应加强沉降观测,控制地下水抽采量。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应规范人类工程活动,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和群测群防工作,减少地质灾害威胁。

四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署

根据“十四五”时期全区地质灾害现状、面临的问题,围绕规划目标,部署四方面防灾工作,实现降低地质灾害风险,减少地质灾害威胁的目标。

(一)健全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体系

1.配合开展风险调查评价

雁塔区政府及相关部门配合中省市落实西安市城五区1:50000风险调查评价。通过风险调查评价工作对区内进行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及时发现新隐患,查明孕灾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状况和风险底数,为区内实施工程建设、规划布局及地质灾害风险管控提供依据。

2.加强地质灾害“三查”和应急调查

由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雁塔分局每年组织开展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核查,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抢撤”方案;在动态巡查的基础上,积极实施地质灾害隐患点准入、准出机制,做好群测群防动态更新工作。险情发生时及时开展应急调查工作,并提供防治措施。

3.全面推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开展

雁塔区为地质灾害易发区,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前,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十四五”期间,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全面推进区内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开展。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雁塔分局监督建设方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二)完善监测预警体系

1.群测群防系统维护与升级

“十四五”期间,要以现有的两处地质灾害隐患点为基础,不断的动态更新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加强现有隐患点的核销与新增隐患点的认定工作。

区政府加强群测群防的组织领导,继续提高群测群防水平。完善预警机制,保障安全,构建完整有效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与群测群防工作责任制度,明确事权和财权。

对纳入群测群防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逐点落实责任主体和监测责任人,使用合适科学的监测手段和方法,定期巡查并做好相关记录为灾害点建立监测技术档案、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2.协助开展地面沉降和地裂缝监测及网络建设。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雁塔分局配省、市资源规划部门继续开展地面沉降和地裂缝的InSAR专业水准监测,利用地面分层标、基岩标等监测站,全面实施全区地面沉降、地裂缝活动变化监测。及时对接监测数据,落实预防工作,防止地面沉降加剧,进行工程建设时严格按照其要求,避免灾害发生。

(三)推进地质灾害综合防治

1.对现有隐患点进行治理并核销

“十四五”期间,对威胁对象已搬迁的中储仓库崩塌隐患点进行核销。对青龙寺塌陷(王家村崩塌、棉织厂崩塌)进行治理,治理责任主体单位为西安市青龙寺遗址保管所。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雁塔分局协助治理,同时作为监督管理机构,对治理工程合理性及质量进行监督。治理工程结束且验收合格后,对该隐患点进行上报核销。

2.对新隐患的认定与治理

对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新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监督指导责任单位进行工程治理。对新发现的、确需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采用适用的方法实施综合治理。对于无法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可考虑实施搬迁避让措施。

(四)加强防灾综合能力建设

1.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制度建设

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每年汛期前发布《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指导雁塔区各级、各部门做好全年地质灾害防范工作;资源规划部门编制《雁塔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预案》,应急部门修编《雁塔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为雁塔区市地质灾害防范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2.推进基层防灾能力建设

区政府定期组织对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的干部员工进行应对地质灾害的常规性知识培训工作,以增强职工群众应对地质灾害的能力;区政府不断加强县级装备配置和人才队伍建设,培训基层地质灾害防灾工作人员,配备无人机等野外调查设备,不断提升防灾减灾能力,进一步夯实基层防灾能力;强化“平战结合”队伍工作模式,将技术力量不断向基层延伸。

3.深入开展科普宣传和培训教育

区政府局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公布雁塔区应急预案和报警电话,在学校、企事业单位、社区广泛开展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及相应的法律法规教育,加强地质灾害知识的宣传,增强公民防范意识,学习掌握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有计划地为雁塔区内企事业单位、社区居民提供应对地质灾害的预防与应急、自救与互救知识和技能的培训。社区、企事业单位可结合实际,进行自救、互救及逃生知识和技能的自我培训。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建立完善的逐级负责制,确保防治责任和措施层层落到实处。

区政府是地质灾害防治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全区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区住建、交通、教育、应急、发改、财政、气象、公安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做好本系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基础上,密切配合,共同防治地质灾害。

(二)资金保障

区财政要加大本级财政专项资金投入力度,对地质灾害防治管理设备配置、监测人员补助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汛期巡查等工作经费予以保证,同时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基础理论和关键技术研发支持力度。

《规划》的各项工作经费,除符合政策条件的,可通过积极争取中央、省、市级财政支持解决外,主要由区财政、相关责任人共同承担。在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具体工作时,相关部门要严格资金管理,确保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专款专用。

(三)制度保障

区政府要深入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建立健全雁塔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更加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实现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在监督管理中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

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的检查和执法力度。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诱发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技术保障

根据陕西省自然资源厅提出的“平战结合”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最大限度的发挥省内地勘单位地质灾害防治技术人员多、技术装备强的优势,同时发挥地勘单位地质灾害防治技术人员在突发地质灾害事件处理、应急管理与咨询、调查评估与认定、决策建议等工作中的作用,配合雁塔区做好日常和应急状态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提高雁塔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和水平,形成高效的预防工作机制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监督评估

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规划落实的监督检查,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及时研究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政府。

区政府要强化《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完善激励和考核机制,明确各方责任,保障《规划》各项任务全面完成。要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的年度任务、中期进展和总体执行情况的评估和总结制度,及时开展对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指导和专项检查。

六、附则

本《规划》成果包括规划书和相关图件,二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规划》由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雁塔分局负责解释。

本规划自雁塔区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实施。

附表1  西安市雁塔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及防治规划一览表.docx

附表2  西安市雁塔区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表.docx

附表3  西安市雁塔区地质灾害防治分区表.docx


附图1 西安市雁塔区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图(1:25000)


附图2 西安市雁塔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分区图(1:2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