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雁塔分局
关于雁塔区YT-13-24-02-01实施详细规划及注销规划条件书((2024-10)雁塔)的公示(公示期限7天)

雁塔区YT-13-24-02-01宗地位于书香路以东,子午大道以西,西部大道以南,樱花二路以北。YT-13-24-02-01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0901),净用地面积2.6953公顷(40.43亩),规划地上建筑面积≤49863㎡,建筑密度≤50%,绿地率≥25%,容积率≤1.85。停车位配建按照《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的通知》(市资源发〔2023〕3号)配置。同步注销规划设计条件书(规划条件书(2024-10)雁塔)。

自实施详细规划公示开始之日起7天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该规划方案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我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核实后依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联系电话:029-85411064

地 址:西安市雁塔区朱雀大厦

邮 编:710061

公示.pdf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雁塔分局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