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雁塔区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 关于终止部分医药机构医保定点服务的通知

各相关定点医药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根据《西安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现对不能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保险服务的西安市雁塔区电子城馨苑社区卫生服务站、西安利君大药店有限责任公司电子三路店等39家停业、注销的定点医药机构终止医保定点服务协议。

相关机构如对名单有异议,请于通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反馈至雁塔区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89287170)。


附件:终止服务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名单.xlsx


西安市雁塔区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