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巩固加强稳就业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24〕14号)文件精神,现申请符合文件范围内资金补贴。经对我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符合条件的2家见习基地,7人进行了初审,共计申领14000元。
现将符合条件的见习基地(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2024年12月16日—2024年12月20日)。公示期间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29-81160031
附件:雁塔区符合就业见习一次性留用补贴见习基地人员明细.docx
西安市雁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