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雁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进一步明确我省居民电采暖用电价格的通知》

各街办、区政府各部门:

现将《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进一步明确我省居民电采暖用电价格的通知》(市发改价格〔2020〕1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进一步明确我省居民电采暖用电价格的通知》(市发改价格〔2020〕16号)。

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进一步明确我省居民电采暖用电价格政策的通知.(上网).docx

西安市雁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