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优化提升我区营商环境,规范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行为,促进中介服务健康发展,进一步推动我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根据雁塔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区级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雁审改办发〔2020〕2号)要求,现将《西安市雁塔区2020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收费目录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目录清单》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名称、涉审行政审批名称、项目类别、实施依据,以《关于公布区级部门行政审
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雁审改办发〔2020〕2号)为依据。凡未纳入《收费目录清单》的,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
二、《收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区级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变动情况适时调整公布。因政策调整增加、减免或取消的行政服务中介服务收费事项及标准,按照新的文件规定执行,中介服务收费事项、依据自动列入或退出本清单。
三、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中属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项目,各中介机构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收费政策标准;行政中介审批服务收费项目清单中属市场调节价的,应按照充分竞争、自主选择的原则,由委托方与执收方充分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四、各中介服务机构要增强社会责任,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和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行为的监管,坚决依法查处中介服务收费中存在的价格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场价格环境。
六、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西安市雁塔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2020版)
西安市雁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西安市雁塔区财政局
西安市雁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