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接待、维稳、信息化和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会议、文件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离退休干部等工作。负责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等工作。牵头负责中央和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后督查工作任务。
负责人:杜婧 办公电话:029-85458832
污染控制科:依法依规对大气、水、土壤、噪声、恶臭、光、固体废弃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地表水、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入河排污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生态示范创建工作。组织实施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和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
负责人: 赵楠 办公电话:029-85458812
综合业务科:组织起草生态环境规划预案。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负责依法行政监督检查。组织实施有关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和清洁生产强制性审核。组织开展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权限内行政许可和相关政务服务事项。组织实施总量控制、排污许可、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负责辖区生态环境科技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负责人:翟瑛 办公电话:029-85458850
生态委:主要负责治污减霾网格化管理工作和辖区各级网格员的业务指导及培训,巡查信息收集及处置。
负责人:毛文玉 办公电话:029-85458853
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雁塔大队:
1.负责辖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2.负责对辖区企事业单位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日常执法检查,并依法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3.负责辖区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日常执法工作。对辖区内车辆大户单位停放地进行集中执法检查。做好辖区内重污染天气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应急执法工作。
4.负责辖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工作。
5.负责辖区环境投诉办理工作。
6.实施辖区环境监管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制度。
7.依据排污许可制度,对辖区工业企业排污行为进行执法检查。
8.负责辖区环境应急工作的调查处置。
9.做好中央和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的现场复核、督促和跟踪落实等有关工作。
10.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工作,配合司法机关办理环境犯罪案件。
11.负责辖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地下水污染和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的执法检查。
12.对辖区因土地开发、矿藏开发等造成生态破坏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13.负责辖区核与辐射安全执法检查。
14.负责分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及减排措施的落实。
15.负责分局平安建设、国安建设、扫黑除恶工作,配合局机关业务科室做好生态环境安全和环境应急工作。
16.配合做好“三同时”监管工作。
1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邢惠欣 办公电话:029-85458801
环境监测站:
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负责辖区各项常规监测任务,编制各类监测报告、数据表。
2.开展辖区内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对地表水、降尘、交通噪声、区域噪声等开展监测,地表水结果及时反馈分局业务科和综合执法大队,降尘、噪声结果及时上报市环境监测站。
3.负责辖区内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上传陕西省污染源信息公开平台。
4.负责辖区内噪声投诉监测。
5.做好环境监测工作的质控和质保工作,实行监测人员持证上岗。
6.落实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安全保障、电力供应、网络通讯、供暖和第三方运维人员出入站房等日常运行所必需的基础条件保障工作。配合第三方运维公司做好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运行维护,确保监测数据准确、有效。
7.完成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布置的各项监测任务,并参加省、市环境监测技术信息交流。
8.参与辖区内环境污染事故监测调查。
9.负责大气、水、声、恶臭等环境质量的分析。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候小军 办公电话:029-85458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