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审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行政事业审计科
组织审计区级有关部门及其所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使用财政资金的区属事业单位、临时机构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各类民生专项资金、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金等及其他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负责人:代清伟 办公电话:029-85381208
(二)财政金融审计科
组织审计区级预算执行、预算管理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各街道办事处的预算执行、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对区财政的其他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对区级国有金融机构和国际组织、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负责起草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负责人:韩维娜 办公电话:029-58381239
(三)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
组织审计区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审计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有关的建设、施工、采购单位的财务收支;审计监督政府投资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的合法性;组织审计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负责人:郭鑫 办公电话:029-85381751
(四)审理监督科
负责审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对本局审计业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和结果评估;负责复核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移送处理书等审计结果性文书;负责审计项目计划管理,督促检查审计整改落实工作;负责对审计成果进行整理、研究和综合利用;负责起草审计结果公告,制定审计业务制度规范;负责办理审计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讼事项;负责全区内部审计指导监督。推动建立健全区级内部审计制度,对全区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内部审计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内审业务质量;组织协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
负责人:尤小京 办公电话:029-87878589
(五)经济责任审计科
负责制定全区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关规定、办法;组织对区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依法属于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监督;指导全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承办纪检监察机关要求协助配合的经济案件查证等工作;承办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负责人:孟奕 办公电话:029-8538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