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党务、政务工作,负责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保密、党风廉政、组织人事、目标考核、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工、青、妇工作及机关退休干部的服务工作;负责组织;负责网络舆情监督和本系统网络的安全工作。
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财政扶持工程项目资金的监管工作;负责劳动保险统筹、住房公积金和医疗保险等工作;指导监督局系统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负责人:姚萍 办公电话:029-85252106
(二)农业林业科。负责执行实施农业法律法规;指导全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拟订和组织实施调整方案和规划;负责农业标准化建设、农业技术引进推广及其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业科研技术推广开发项目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的管理;指导全区农民教育和技术培训;监督农作物检疫工作;组织实施对农机化生产的安全监理和农机产品质量监督,组织机械化农业生产,提高农机化应用水平。结合农业项目指导发展休闲观光产业;负责农业统计和收集整理农情信息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经营管理、农民减负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财务公开和财务管理工作。
负责林业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负责林业科技和农村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和监督管理,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物猎捕、驯养繁殖和野生植物采集、培植以及经营利用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负责人:王民辉 办公电话:029-85367516
(三)水利科。贯彻执行水利法规;编制全区水利、水产、水土保持、水务开发利用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水利工程资金计划分配,检查、验收、工程预决算方案的审拟,管理全区水利工程设施;负责农村人饮安全检查指导及人饮工程建设工作;行使水政、渔政监察职责;负责全区水利工程的检查、指导、验收;负责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查和水土保持工程的验收;负责全区河道防汛工作及防汛设施和防汛工程的规划、建设、水毁修复;负责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查审批;指导水质检测和渔政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阶梯水价改革办公室工作。
负责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工作,组织、实施、落实具体工作事项,研究制定河湖长制工作相关制度,监督考核下一级河湖长制工作推进情况,联系同级,协调职责分工、指导下一级工作。负责“八水绕长安”工程建设的规划、检查、指导工作;负责涉河工程项目的规划、检查、指导工作。
负责人:王超 办公电话:029-85262631
(四)监督管理科。牵头组织协调农产品从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风险评估工作;牵头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开展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监督抽查;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负责动物防疫、检疫全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负责辖区内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指导病死畜禽及其产品的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监督管理饲料及其添加剂;
承担动物强制免疫的监督实施、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监督、动物疫情调查、疫情报告、兽药监督管理和公益性技术推广服务职责。负责全区生猪定点屠宰的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人:孟昭 办公电话:029-85253538
(五)统筹城乡发展科。承担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统筹城乡发展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区统筹城乡发展事业总体规划、工作方案和政策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督查落实。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城乡一体化发展,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运行数据收集和动态监测分析工作。负责统筹城乡发展社会事业类项目的申报、评审、计划下达及日常督导检查工作。
编制落实全区农业农村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农业农村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脱贫攻坚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区脱贫攻坚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落实。负责全区脱贫攻坚工作调查研究、统计监测和信息宣传工作。负责全区驻村联户扶贫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落实、考核监督,组织动员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扶贫工作。
负责人:闫晓卿 办公电话:029-85251204
(六)综合事务科。负责执行有关农、林、水、牧、渔业的法律法规及宣传工作,拟订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区级农、林、水、牧、渔业的行政审批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行风监督工作,组织执法考核和评议;对本局制定的执法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负责本局系统的普法工作;负责本机关的行政许可审查、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农、林、水、牧、渔业违法案件查处的监督及协调工作;指导执法案件的立卷归档工作;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做好涉及本局的执法检查工作;负责局属执法单位行政案件的行政复议工作;负责本局遗留问题处置工作。
负责人:王莹 办公电话:029-852234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