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数据局的主要职责:
(一)统筹推进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全面推动数据资源在政府管理和社会治理领域的广泛应用。
(二)组织拟定有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统筹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及相应安全防护体系建设,承担相关网络及数据安全监测预警和日常管理。
(三)负责落实数据资源分级分类管理制度,承担推动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工作。制定全区数据资源目录,建立规范的数据标准。协调推进公共数据资产管理、公共数据确权授权。
(四)研究拟定数字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提出数字经济相关项目布局建议,推动全区数据产业发展。
(五)负责推动大数据、云计算、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参与、承办相关交流合作活动,指导开展区域化合作。
(六)负责推进全区数字化改革工作。负责推进大数据与政务服务融合、推广与应用,组织协调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数字化转型,协调解决数字化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七)负责政务数据资源体系建设,统筹电子政务网络规划、建设、管理,协调推进全区电子政务“一网协同”,推进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建设。
(八)负责统筹全区信息化项目立项技术评审、建设计划、管理维护、绩效评估等工作。
(九)在推进数字雁塔建设中,负责拟定相关数据安全政策并组织实施,履行相应数据安全职责。
(十)协同区委网信办开展网络数据跨境、跨区流动安全评估和监管工作。
(十一)配合区投资合作局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数字经济领域招商服务工作。
(十二)负责推进全区 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