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解读】西安市雁塔区司法局局长张伟解读《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

相关链接:雁政办发〔2022〕8号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的通知

                 关于《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的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共中央《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中“进一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健全日常学法制度”的相关要求,按照区政府工作安排,制定了《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

二、主要内容

《学法制度》共十一条,从学法基本原则、对象、形式、内容、组织实施等方面,对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不断推动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一是明确了学法的基本原则。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应当坚持与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相结合,与政府工作职责相结合,与研究解决重大难点、热点问题相结合,强化学习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明确了学法的对象。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参加人员为区政府常务会议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

三是明确了学法的形式。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主要采取书面学习、辅导报告、专题讲座等方式进行。

四是明确了学法的内容。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的重点内容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宪法及与政府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保密、廉政、防止职务犯罪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度,新颁布新修订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具有典型性的案例或者区政府(政府部门)作为当事人的案例。

五是明确了学法的组织实施。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原则上在每次区政府常务会议正式议题开始前进行,由区政府办公室会同区司法局负责组织实施,区政府相关部门具体承办;学法计划由区司法局负责拟订,报区政府领导审定后实施;区司法局负责协调相关承办单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负责学法辅导报告或专题讲座内容及学习资料的审核;学法活动承办部门可以安排本部门负责人或者邀请法律专家作为学法辅导报告或专题讲座的主讲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学法内容和区政府领导要求,为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活动提供学习资料,于会议召开前3天报区司法局审核,并报区政府办公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