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物配租分配程序是什么?

实物配租分配程序是什么?

答: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发布通知:市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官方网站、

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通知。

(二)意向登记:符合配租条件的申请家庭,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市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网进行意向登记。

(三)资格复审:区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15个工作日对意向登记的轮候家庭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条件的应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对符合条件的上报市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由市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摇号配租:市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复审通过且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轮候家庭组织公开摇号,确定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并向社会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配租对象按照配租排序选择公共租赁住房。连续两次通过复审的轮候对象未摇中的,可优先安排,

(五)合同签订:市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选中房屋的轮候家庭出具配租通知单,轮候家庭应在30日内持配租通知单与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当次分房结果。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在30日内将

入住情况报送市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六)公开结果:市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在7个工作日

内将配租结果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