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4日至29日,西安市雁塔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受理甘铭志等(5人)《出生医学证明》(信息详见附件)遗失补办申请。依据《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市卫函〔2023〕481号),现将甘铭志等(5人)遗失《出生医学证明》声明作废,特此公告。
西安市雁塔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26年4月30日
附件:
| 序号 | 《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四) |
| 1 | 父亲甘绍双、母亲薛欢之子甘铭志,不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原证件编号:U610139236,现声明作废,特此公告。 |
| 2 | 父亲胡家林、母亲赵聪利之女胡晨茜,不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原证件编号:M610476466,现声明作废,特此公告。 |
| 3 | 父亲陈鸿亮、母亲李蕊之女陈锦宣,不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原证件编号:O610057884,现声明作废,特此公告。 |
| 4 | 父亲田磊、母亲郭娜之女田思晴,不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原证件编号:N610069339,现声明作废,特此公告。 |
| 5 | 父亲韩旭、母亲程语之女韩亦墨,不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原证件编号:P610313147,现声明作废,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