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雁塔分局环境监测站在全省生态环境类报告评审中取得优秀等次

根据《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检验检测报告评审工作的通知》(陕市监发〔2021〕369号)要求,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雁塔分局环境监测站立即抽取2021年1月1日至9月10日期间内出具的五份监测报告,送交雁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专家评审,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雁塔分局环境监测站监测报告取得优秀等次。

监测报告是监测工作的最终产品。为出具准确、清晰、客观的监测报告,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雁塔分局环境监测站在日常监测工作中:一是质量管理严格把关,一丝不苟,原始记录和监测报告三级审核。二是全站上下通力配合,从项目委托、采样、样品接收流转和实验分析,各环节严格按照国家各项国家监测规范和质量体系文件要求完成。

下一步,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雁塔分局环境监测站将继续保持优良工作作风,全体监测人员团结协作,为环境管理提供优质高效的监测报告。(通讯员 程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