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区委政法委是区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区综治办是区综治委的办事机构,与区委政法委合署办公。
1、区委政法委的主要职责:
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区委的部署,统一区级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检查政法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指导、督促政法各部门抓好政法队伍建设,宣传表彰政法系统的先进典型,做好全区政法干警的教育培训。
2、区综治办的主要职责:
围绕各个时期综合治理的中心工作和重大部署,针对社会治理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对策。制定一个时期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规划和实施方案以及专项斗争和专项治理方案。负责协调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工作,督促检查基层单位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负责雁塔区见义勇为奖励基金会的日常工作。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及市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加快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进平安雁塔建设,加快推进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雁塔,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以优异成绩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只有部门本级机关预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实有人员17人,其中行政15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4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9月30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49.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649.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7.33万元,项目支出312.2万元。
总体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30.84万元,主要是新增扫黑办和平安办工作开展经费等。
总体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30.84万元,主要是新增扫黑办和平安办工作开展经费等。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部门财政拨款收支与部门收入预算总体一致。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49.53万元
1、基本支出337.33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306.91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8.22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2万元
2、项目支出312.2万元
见义勇为专项资金10万元
政法专项60万元
扫黑办、平安办经费100万元
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51万元
国家安全工作3万元
维稳工作16万元
反邪教工作11.7万元
政法工作60.5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与上年对增加了130.84万元,主要是新增扫黑办和平安办工作开展经费等。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照部门支出功能分类的类、款级科目,区分为:行政运行(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预算拨款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了24.94万元,主要是因为增加军转干部安置;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预算拨款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了105.9万元,主要是增加了扫黑和平安建设科目。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照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区分为: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拨款支出比上年增加了20.9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拨款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了1.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比上年增加了2.08万元,主要是因为增加了军转安置人数。项目科目调整:见义勇为专项资金、国家安全工作资金、维稳工作资金、反邪教工作资金支出与上年持平;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资金、政法工作资金、政法专项资金、扫黑办平安办资金的变动,主要因为新增科目,项目调整。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本部门无“三公”经费情况。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337.33万元,比去年增加24.94万元,主要是养老金、职业年金单位部分由部门上缴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312.2万元,比去年增加105.9万元,主要是增加了扫黑除恶专项经费和平安建设专项经费。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131.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111.2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20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3、编制人数:是指经政府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的人员编制数。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中国共产党西安市雁塔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19年2月16日
2019年预算公开表_[1024]雁塔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