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雁塔区红十字会预算公开内容包括部门概况、基本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分析比较、“三公”预算及部门支出预算表六部分。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西安市雁塔区红十字会主要职责: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落实国家、省、市红十字人道领域工作的方针、政策,推动全区红十字会各项工作的开展;开展备灾、救灾、救助、救护工作,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协助政府为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人道主义援助;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进行人道主义和社会主义两个文明的教育和培训;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协助有关组织开展献血、献骨髓的宣传和动员,以及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与国际、国内红十字会的友好交流与合作;协助政府开展对台工作,促进两岸红十字会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宣传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红十字会与红新月运动基本原则,并依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兴办符合红十字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依法开展社会募捐活动,在公共场所设置红十字会募捐箱,并进行管理。
(二)2018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壮大和完善红十字基层组织,构建志愿者服务队伍。
2、开展业务知识和专项技能培训工作。大力推进救灾、救护培训进社区、进学校工作。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救护技能培训,提高群众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和紧急自救互救能力;组织1场业务知识培训,灵活形式,提高基层红十字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整体队伍素质;组织教育系统红十字会在全区中小学中广泛开展急救知识普及培训和学校防灾避险演练。
3、组织各街办、部分社区、相关理事单位红十字会在红十字重要节日(如世界红十字日、世界急救日、国际献血日等),广泛开展红十字会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和“三献”等主题宣传,提高全区红十字知识普及率。
4、搭建平台,动员爱心企业或爱心人士与孤寡老人、贫困学生、残疾人等弱势、易受损群体结成“帮扶对子”,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扶救助活动;组织各街办和各理事单位主动行动,自主策划,联合辖区爱心企业,在社区、农村范围内,针对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组织开展每年“红十字博爱送温暖活动”。
5、积极争取境外、港台、省市红十字组织的项目,获得境外、省、市公益资金支持,进一步提高筹资能力建设。
(三)部门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经费管理方式、人员及资产情况
西安市雁塔区红十字会为区委领导下的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列入区群众团体序列,业务工作直接由区政府领导联系。西安市雁塔区红十字会机关全额事业编制3名,会长由区政府主管副区长兼任,设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1名,工作人员2名。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2018年预算收支编制结合红十字会2017年实际支出情况编制。工资福利、对个人和家庭人员经费根据2017年10月工资表实有人员,按照国家工资福利待遇相关政策从实预算,日常公用经费根据定员定额标准从实预算,项目支出根据部门职能及保持事业发展需要从实核定。
二、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明细情况。
总体收支与去年对比的增减变化情况见下图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17年度 | 2018年度 | 增减额 | 增减比例 |
一、基本支出 | 33.51 | 43.54 | 10.03 | 29.93% |
1、工资福利支出 | 27.37 | 37.62 | 10.25 | 37.45% |
2、商品和服务支出 | 3.98 | 3.78 | -0.2 | -5.03% |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2.15 | 2.14 | -0.01 | -0.05% |
二、项目支出 | 21 | 21 | 0 | 0 |
合 计 | 54.51 | 64.54 | 10.03 | 18.4% |
增减变化原因主要有:
1.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0.25万元,原因为人员工资福利调整;
2.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0.2万元,原因为办公经费调整;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0.01万元,原因为人员经费调整;
4.项目支出无变化,以上几项合计较上年增加10.03万元
5.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本部门预算支出64.54万元,较上年增长10.03万元,主要由于人员工资调整增加。
6.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本部门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明细为:人员经费39.76万元,公用经费3.78万元,项目支出21万元。
7、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本部门预算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明细为:工资福利支出39.7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78万元。
三、基本支出预算:43.54万元
该预算以单位实际在职人员3人,2017年10月实际工资、津贴为基准数额,依照相关标准计算得出,具体为:
1、工资福利支出:39.76万元
2、商品服务支出:3.78万元
四、项目支出预算:21.00万元
1、救护培训:5万元
2、三献工作:1.5万元
3、重要节点公益宣传实践活动:11万元
4、救助工作:3.5万元
五、分析比较
该预算按全部在职人员3人计算,人员工资增加。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由此分析,前后两年的预算与单位实际情况基本一致,是按照在职人员情况和定额预算标准编制此预算的。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机关基本支出预算为工资福利支出39.7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9.02万元、津贴补贴10.42万元、奖金0.7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75万元、住房公积金2.14万元、目标考核奖12.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8万元)。公用经费3.78万元,用于单位开展日常办公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八、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部门国有资产涉及雁塔区政府北院一号楼一楼一间办公室和三号楼三楼一间办公室,共计四十平米。部门无公车。
十、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十一、雁塔区红十字会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
雁塔区红十字会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7年基本支出相比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取消公车,无公车运营维护费)。公务接待费0万元。
十二、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4.54万元。其中重点包括救护培训、博爱送温暖、献血、献造血干细胞、献人体器官及遗体宣传等工作,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标准、具体内容等,切实保障了辖区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维护了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十三、固定资产情况说明
西安市雁塔区红十字会截至2017年末固定资产共10万元,固定资产由区红十字会统一管理。
十四、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编制人数:是指经政府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的人员编制数。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三救三献:救灾、救助、救护培训、献血、献造血干细胞、献人体器官及遗体宣传登记工作。
附件: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1、雁塔区红十字会2018年经费支出预算表
2、雁塔区红十字会(本级)2018年部门经济科目情况表
3、雁塔区红十字会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西安市雁塔区红十字会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