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雁塔区工商联 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说明

根据《预算法》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有关要求,雁塔区工商联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雁塔区工商联是中共雁塔区委领导下的全区工商界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体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是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工商联工作是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和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

工商联主要职责是:

1、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履行社会责任。2、参与我区政治、经济、社会等重大决策的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做好有关代表性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3、协助区政府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管理和服务工作,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信息、法律、融资、技术、人才等方面的服务,加快企业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优化升级。4、履行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职责,指导和推动商会组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5、推动劳动关系立法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协调处理投资者利益和劳动者权益的关系。6、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维护会员合法权益。7、按照国家规定和有关政策,组织会员举办和参加展销会、交易会,组织会员开展考察,帮助会员开拓国内、国际市场。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进一步增强非公经济人士的政治素养和发展信心。

2加强对会员企业的培训工作,计划组织数次本地培训,组织企业参加北京、厦门等地培训2-3次

3、强化商会服务职能,为会员提供多样化的服务。组织企业积极参加各种招商引资洽谈会议,联系有关投融资事宜。

4、充分发挥工商联在政府、非公企业之间的桥梁作用,加大与政府职能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力度,协调帮助解决会员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5、指导基层商会工作规范化开展。

6、深入调查研究,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建言献策。

7、加强组织建设,使会员发展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相适应。

8、办好“雁塔商会”信息和会员企业轮值活动,搭建会员企业交流平台。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

序号

单位名称

1

西安市雁塔区工商业联合会本级(机关)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实有11人,其中正处级领导4人,主任科员1人,聘用人员4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6.83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部门总体收支与上年变化不大,收支预算106.83万元,主要变化在人员经费的减少。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0.55万元。今年比与上年减少了23.72万元,主要是调走两名公务员的工资薪酬。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由于我部门系全额财政拨款单位,2018部门财政拨款预算106.83万元,主要变化在人员经费的减少。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0.55万元。今年比上年减少了23.72万元,主要是调走2名公务员的工资薪酬。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106.83万元,主要变化在人员经费的减少。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0.55万元。今年比上年减少了23.72万元,主要是调走两名公务员的工资薪酬。

2、按照部门支出功能分类的类、款级科目,区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说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将相关数据与上年对比,分析增减变化原因,见下表。

年度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2017

88.06

26.5

2018

78.41

28.42

变化

减少9.65万元

增加1.92万元

增减率

-10.96%

7.25%

增减原因

本年降低办公费预算和调走2名人员减少的社会保障等费用支出

本年增加2名聘用人员工资

 

(四)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五)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0.5万元,与上年持平;会议费预算5万元,与上年相同;培训费预算10万元,比上年增加5万元,主要是本年预计增加两次异地培训。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为78.4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9.65万元,减少10.96%。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4、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

5、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6、“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工资福利支出,是指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8、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9、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是指为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预算公开表_[1033]雁塔区工商业联合会.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