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宣传部是区委管理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根据中央和省、市委宣传部和区委的安排部署,制定全区宣传思想工作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研究制定全区宣传思想工作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指导全区各街道党工委、直属党(工)委的宣传思想工作。
3、指导全区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和理论教育;检查指导各党(工)委中心学习组和处级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
4、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把握正确导向,指导、协调全区对外宣传工作,在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方面实行领导。
5、宏观管理文化艺术创作生产,指导、协调全区文化、文学艺术等专业性群众团体的工作;负责全区文化体制改革工作。
6、组织部署全区思想政治工作任务,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对策和建议,并组织实施。
7、负责社会宣传工作;协调指导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区党员教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普法、国防等社会宣传教育工作。
8、负责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协调做好思想道德建设、志愿服务工作;制定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规划和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做好调查研究和典型推广。
9、负责全区对外宣传和有关新闻发布工作;指导、组织、协调对外宣传等重大活动;组织、策划、协调媒体做好区域良好形象的推广展示。
10、指导全区网信工作,监测分析研判网络信息,开展网络宣传,做好全区自媒体建设的指导和管理。
11、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宣传文化系统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工作;负责宣传思想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负责全区宣传文化系统干部培训工作。
二、2018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8年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这条主线,紧扣“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扣“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着力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着力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着力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和水平,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推动社会主义文艺繁荣发展,着力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着力加强城区形象塑造推广,着力加强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党的建设,为加快实现“三个率先”目标和建设国际化大都市主城区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
今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着力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二是着力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和水平。三是着力加强舆情监管和网络舆论引导工作。四是着力推动社会主义文艺繁荣发展。五是推动文化改革发展提升文化软实力。六是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七是扎实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八是着力加强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党的建设。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预算单位名称:中国共产党西安市雁塔区委员会宣传部;单位性质:行政;经费管理方式;全额财政拨款;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人员26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15人,实有19人,其中行政9人,事业10人,计划外用工2人,退休人员5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9月30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1辆。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53.30万元。
七、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根据《西安市雁塔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区级部门财政预算批复的通知》,2018年雁塔区委宣传部预算支出853.3万元,较上年增长27%,由于区委宣传部增设了2个业务科室,新闻资讯采编中心、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基本支出预算325.3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5.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89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527.96万元。其中,网络宣传工作50万元,精神文明建设工作202万元, 理论武装工作10万元, 文联工作17万元,对外宣传工作148万元,社会宣传工作5万元,新闻资讯采编中心60万元,文化产业35万元,公益性岗位0.96万元。
(三)2017年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雁塔区委宣传部安排基本支出预算325.34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295.71万元。其中,财政统发工资151.71万元;目标奖预留79万元;误餐补助6.84万元;一次性奖金5.53万元;养老保险缴费37.64万元;住房公积金14.99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2.03万元。其中,预留公车补贴15.81万元;工会经费2.1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8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89万元。
(四)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五)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六)“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雁塔区委宣传部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4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万元,公务接待费0.20万元。与2017年“三公”预算持平,无变化。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本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为28.74万元,相比2017年度减少2.08万元,减少了6.7%。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差旅费、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它费用。
3、政府采购: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财政性资金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三公”经费支出: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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