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雁塔区信访局 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区委、区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来访。承办中、省、市信访部门转送、交办我区的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二)承担督促检查各级领导同志有关信访工作批示落实情况的责任,拟订信访督查制度并组织实施,承办中、省、市、区领导同志交办信访事项的落实,向各街道和部门转送、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三)承担办理省、市及有关部门转送、交办我区的信访事项,接待并协调处理来区、到市、赴省、进京集体访和进京非正常访,综合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事项。(四)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区信访工作,研究、起草全区有关信访工作的文件、制度,推动中、省、市、区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各街道、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指导区内党、政机关和单位的信访工作,对违反信访工作纪律的行为提出处理的建议,负责全区信访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五)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全区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六)承担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会议决定事项。(七)负责全区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协调信访工作对外交流。(八)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做好视频接访室的使用管理工作,对视频接访室进行日常维护,确保使用顺畅;2、做好网上信访信息系统使用和维护工作,按照省、市要求实现信访业务网上流转目标,畅通信访渠道,提高工作效率;3、做好驻京接访工作,进一步加大赴京访劝返工作力度,事前积极劝返、事后依法处置,有效控制赴京非访的发生;4、做好全国、省、市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期间的信访稳定工作;5、参加省、市信访工作会、培训会等,加强对外学习、宣传工作;6、以信访接待中心为平台,不断完善中心工作机制、程序、制度和信息网络等方面的管理工作,积极发挥四级调处作用,全面解决各类信访问题;7、认真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和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大接访大下访活动、坚持领导包案制度,有效化解一批信访积案;8、对三跨三分离和疑难信访问题组织召开分析交办会,搭建“疑难杂症”领导包案、部门会诊的平台。落实案件责任单位,明确具体化解处理措施。以“事要解决”为核心,积极开展信访案件化解,进一步加大疑难复杂信访事项的处理和督查督办力度;9、接待中央、省、市及其他区县来区调研、督查和学习;10、坚持信访形势分析研判会议制度,每周召开一次,有预见性地开展超前工作;11、召开全区信访工作会议不少于2次,及时交流工作,总结经验;12、做好全年群众进京赴省到市上访的接待工作;13、到街办调研,了解各项信访工作制度的创新和完善,督查全国、省、市、区联席会议、信访局交办案件的办理情况;

14、年底省、市联席会议、信访局来区检查工作;15、年底考核全区信访工作;16、完成省、市、区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预算,无所属事业单位预算。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0个。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员11人,其中行政11人、事业0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5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9月30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40.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部门总体收支与上年对比增加30万元,全部为行政运行经费,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部门财政拨款收支与上年对比增加30万元,全部为行政运行经费,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与上年对比增加30万元,全部为行政运行经费,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明细表













单位:万元

单位/科目/项目

总计

公共预算支出

非税支出

上级专款

非税合计

政府基金支出

专项收入

行政事业性收费

罚没收入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国有资源(产)有偿使用

其他收入

合计

行政性收费

事业性收费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167.39

167.39












【101101】雁塔区信访局(本级)

167.39

167.39












  信访事务支出

113.00

113.00












  联合学院非法集资处置平台运行及劝返工作

10.00

10.00












  信访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

28.80

28.80












  日常驻京工作及驻京人员补助

10.80

10.80












  信访接待中心人员补助

4.79

4.79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单位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小计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收入-预算

**

**

**

1

2

3

4

合计

340.33

172.94

157.44

14.51

0.98

167.39

【101101】雁塔区信访局(本级)

340.33

172.94

157.44

14.51

0.98

167.39

  【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40.33

172.94

157.44

14.51

0.98

167.39

    【20103】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340.33

172.94

157.44

14.51

0.98

167.39

      【2010301】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172.94

172.94

157.44

14.51

0.98


      【2010308】信访事务

167.39





167.39

部门总体收支与上年对比增加30万元,全部为行政运行经费,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雁塔区信访局(本级)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单位编码名称

总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公车运行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车辆购置


0

0

0

0

0

 

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预算3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雁塔区信访局2018年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单位/科目/项目

总计

公共预算支出

非税支出

非税合计

政府基金支出

专项收入

行政事业性收费

罚没收入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国有资源(产)有偿使用

其他收入

合计

行政性收费

事业性收费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合计

340.33

340.33











雁塔区信访局

340.33

340.33











  一、基本支出

172.94

172.94











    1、工资福利支出

157.44

157.44











    2、商品和服务支出

14.51

14.51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98

0.98











  二、项目支出

167.39

167.39











    信访事务支出

113.00

113.00











    信访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

28.80

28.80











    信访接待中心人员补助

4.79

4.79











    日常驻京工作及驻京人员补助

10.80

10.80











    联合学院非法集资处置平台运行及劝返工作

10.00

10.00











2018 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共15.49万元,安排情况:日常公用经费2.38万元,工会经费1.22万元,福利费0.0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48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16万元,离退休活动经费0.24万元。本部门公用经费与上年对比增加30万元,全部为行政运行经费,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差旅费、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财政性资金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三公”经费支出: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预算公开表_[1011]雁塔区信访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