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西安市雁塔区丰硕佳园1期小区业主。经了解在2019年9月1日《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提出政府指导价管理的物业服务费实行“一费制”,因此想了解物业公司实行一费制是否需要备案;怎么依法申请公开物业一费制备案情况。
网民朋友:
您好!2020年,市发改委会同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于联合印发《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市发改价格[2020]18号)。新的物业服务收费政策按照《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旨在推行物业服务费“一费制”。即改变原住宅小区基础物业费、公摊电费、电梯费分项收取的方式,实行“三费合一”,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摊电费、电梯费计入物业服务费成本,不再单独另行收取。同时,对我市住宅小区内停车服务费标准进行下调。调整后,高层一级服务每月每平方米2.2元,二级服务1.9元,三级服务1.5元,等外服务1.2元。根据《民法典》及《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擅自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确需调整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指导标准和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下,公开真实、完整、有效的相关信息。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服务成本变动情况和拟调价方案;就调价方案与业主协商,经“参与表决双过半业主”同意后,形成业主共同决定,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实施调整并约定执行。物业服务等级经物业项目所在区(县)、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认定后,收费标准抄送同级发展改革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丰硕佳园小区已于2021年进行了一费制物业服务抄送,现通过依申请公开发送你知悉。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