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邵**
信件编码: GPPS20240202KUUV
来信时间:2024-02-02 12:54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集体户口的孩子上学问题
信件内容:

本人集体户口,孩子随本人落户到集体户口上,可否直接上集体户口单位所在的学校,是否需要在学区内有一套房子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雁塔区教育局
回复时间:2024-02-06 16:46
回复内容:

网友朋友:

您好!根据雁塔区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户籍随父母在雁塔区集体户上的适龄儿童,家庭未购房者(或家庭购房未交房者),实际居住地为雁塔区内的租借房,提供户籍证明、无房证明(或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有关房屋证明)、租房合同、房主房产证明、社区证明到居住地对口信息审核点资审,学校采用分类资审、积分排队的办法安排学生入学。首先安排公办学校学区学位适龄儿童入学;再按照区级统筹公办学位类型顺序,依次安排适龄儿童入学,直至学校招生计划录满为止,超出部分由区教育局根据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雁塔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咨询电话:85382715。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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