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张**
信件编码: GPPS20210501203O
来信时间:2021-05-01 18:23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关于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办理的问题
信件内容:

您好,我于2021年4月29日早上在电子正街雁塔区政务中心办理了灵活就业人员的个人社保,我按规定准备了户口本照片居住证等材料,工作人员告诉我已经给我开了账户,说等到10.11月在雁塔人社公众号中缴纳费用。由于工作人员没有给我办理的回执单,没有任何凭证,在网上也查不到我的参保凭证,因为我是外地户口,根据购房资格要求需要落户一年和缴纳一年社保,如今已经落户,所以我担心社保的没有办理导致我没有购房资格,所以想在这里咨询。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雁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时间:2021-05-07 10:24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相关事宜,工作人员已于5月6日下午电话联系告知您可通过关注雁塔人社订阅号获知参保缴费时间,您的情况可在下半年缴费,参保不发任何凭据,持身份证就可办理。网上查不到参保信息是由于您还未缴费。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其它问题,您可以咨询雁塔区人社局劳动事务代理部,联系电话:81160032。

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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