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金地西沣公元二期的一名业主,新政策实施期已过一周,我们小区物业还未主动降停车服务费。难道《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成一纸空文? 新的《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但实施期已经过了一周,我们小区仍然拒不执行,还未将主动将停车服务费从原先150元/车位·月,调整为80元/车位·月,一直以各种理由在阻碍政策实施。为什么前些年涨价的政策实施不需要经过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而直接执行。为什么新政策明明没有过渡期,实施起来却要过渡期。物业这种不知廉耻的态度就没有人管了吗?
网民朋友:
您好!经了解,该小区目前正在履行调价程序。在调价程序履行完毕前暂按原收费办法收取停车费和物业费,以调价程序完成时间为节点,预收停车费和物业费将多退少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监督,如需进一步了解,欢迎致电雁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029-88236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