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柯**
信件编码: GPPS202009205O1E
来信时间:2020-09-20 07:37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雁塔区个体户养老保险缴纳
信件内容:

雁塔区个体户养老保险在哪里缴纳,联系电话是多少?操作流程是什么?今年缴费标准又是多少?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雁塔区政府办公室
回复时间:2020-09-23 21:22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

您好!针对您的留言内容,现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发〔2009〕98号第一条“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前,应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委托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或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手续,并按照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身份在其户籍所在地缴纳养老保险,我区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养老保险政策咨询电话为:88221043。

雁塔辖区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加职工养老保险需要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一张一寸照片在永松路3号雁塔区人社局劳动事务代理部窗口办理。陕西省2020年缴费标准还未公布,收到通知后我区人社部门会第一时间在“雁塔人社订阅号”发布消息,请您及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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