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朱**
信件编码: GPPS202008103F3Q
来信时间:2020-08-10 14:56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小孩转学问题,下半年二年级
信件内容:
因我们在这边打工,小孩在老家无人照顾,特向转学到这边。问了几个学校的说没有学位,请问怎么办理?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雁塔区教育局
回复时间:2020-08-10 17:29
回复内容:

网友朋友:

您好!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八条学生不得随意转学。因户籍迁移、父母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在原所在学校就读的,可申请办理转学手续。学生转学由其监护人持相关证明向转入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商定纸质学籍档案的转接方式。

如还有其它问题,可咨询雁塔区义务段入学协调接待中心,咨询电话029-89569976。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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