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刘**
信件编码: GPPS181220KEVM
来信时间:2018-12-19 20:06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不签劳动合同,不交社保的单位
信件内容:

你好,我是9月28来到这家公司上班,来之后只是填写了入职报告和我的个人资料,并没有签劳动合同,也没有交社保,如果之后离职,公司不发工资,这个要怎么留证据,可以告公司吗????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雁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时间:2018-12-21 02:21
回复内容:

已电话联系投诉人,由于其所在单位归碑林区管辖,已告知其向碑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反映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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