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郭**
信件编码: GPPS180905CV32
来信时间:2018-09-04 22:53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毕业生档案报到
信件内容:

本人为2018届毕业生,报到证上注明报到地址为西安市雁塔区。携相关证件到雁塔区人才交流中心报到时,以缺公司盖章为由,改派高新区报到。咨询周边同时,均为报到证地址报到,且就业协议上公司章已盖,现不知如何解决,请相关部门核实,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雁塔区政府办公室
回复时间:2018-09-10 06:05
回复内容:

您好:

接到您反映关于“毕业生档案报到”一事后,我区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核查。现回复如下:

一、 经核查,您反映的情况与事实不符。

(一)基本情况

郭女士9月5日早上来雁塔人才中心办理毕业生报到备案,经工作人员核查,西安市高校毕业生报到系统显示该生属于普通就业,报到证抬头开至就业单位(陕西碧桂园置业有限公司),现户籍属莲湖区。且三方协议盖章不全。不属于雁塔区接收范围。另外,陕西碧桂园置业有限公司上级主管部门属于高新分局,该生应该去高新人才办理报到备案,我区人才中心没有权限审核及办理。

(二)办理情况

我区人才中心接到投诉后,安排工作人员于15点25分专门与该生进行电话回复,当事人称只注意了报到证的地址为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以为就在雁塔人才办理报到,我们工作人员认真向他解释到他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属于高新分局,应该去高新人才办理报到手续且细心告知下一步操作流程。并对事件当中产生的误会给予当事人充分的解释,郭女士对此深表感谢,称其只是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才留言的,并无投诉的想法。

二、下一步工作

对于这一事件的发生,我区人才中心也进行了开会研讨和自查,专门组织工作人员加强毕业生报到备案流程业务的学习。避免这一事件的再次发生。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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