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秦**
信件编码: GPPS1801308786
来信时间:2018-01-29 19:54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学历落户的集体户口孩子上小学
信件内容:

您好,夫妻双方属于学历落户,孩子也随迁都落到白沙路派出所社区的集体户口,在西安目前无购房。应该上哪所小学?谢谢。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雁塔区教育局
回复时间:2018-01-30 00:45
回复内容:

    经了解,该咨询人为白沙路派出所集体户,西安市无购房,其子女2018年9月上小学一年级。

    依据雁塔区教育局关于2017年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的相关要求,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口在学区范围内的集体户,家庭未购房,实际居住地为学区内的租住房。家长需持无房证明、租房合同、房主房产证明、社区证明到居住地对口学校申请登记。如果学校学位已经满员,区教育局将统筹调剂,妥善安排。

    针对家长提出的问题,我局已向该咨询人详细解读了相关政策。鉴于招生未开始,我局提醒家长关注义务段招生政策,同时告知如还有其他疑问,可电话咨询我局基础教育科,咨询电话85381962,取得家长理解认可,此问题已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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