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张**
信件编码: GPPS170705KGL7
来信时间:2017-07-05 02:59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孩子能否迟一年上学
信件内容:

有关同志,您好!我孩子是2012年6月出生,现在上幼儿园中班,按正常明年上半年报名上小学。我们家长想让孩子晚一年上学,请问是否可以?(看到今年小学招生要求孩子是2010年9月至2011年8月出生的孩子,这个阶段的孩子不能在明年上小学吗?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雁塔区教育局
回复时间:2017-07-06 03:02
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五条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法定监护人向应当就读的学校提出申请并附有关证明,由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批准,同时由学校报县(市、区)教育局备案。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我局基础教育科,咨询电话:85381962、85382715,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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