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陈**
信件编码: GPPS1910313H55
来信时间:2019-10-31 03:21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小区管道井,住户进水阀损坏,业主承担吗
信件内容:

 尊敬的各位领导,本人是华城国际,一名业主,最近小区物业,供暖管道试水,物业检查说我家,户外管道井供暖,进水阀门,损坏,要求我们业主自行买,在更换,这样合理吗?我看了下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室外公共区域,都是物业管理,,,他们让业主出钱买,合理吗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雁塔区政府办公室
回复时间:2019-11-04 06:49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

您好!接到投诉后,我区住建部门立即会同辖区街办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经了解,根据《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百二十一条:“(一)自用部位,是指门户以内业主使用的房间、阳台、天井、庭院以及室内墙面等部位;(二)自用设施设备,是指门户以内业主自用的门窗、卫生洁具和通向总管的供水、排水、供热、燃气的管道,电线以及水、电、气户表等设备。”因此,您所反映的供暖管道入户门阀为自用设施设备,维修费用应由业主个人承担。

  • 非常满意
  • 满意
  • 一般
  • 不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