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赵**
信件编码: GPPS1904164Y1T
来信时间:2019-04-15 22:04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小区物业不给装充电桩
信件内容:
本人家住西安市雁塔区瓦胡同村小区,为响应国家号召,购买新能源汽车,想在家里车位按照充电桩,物业不给办理安装手续,按照西安市相关文件,物业要配合电网或安装公司,希望领导给予解决,这样才能更好的鼓励大家更好的购买新能源汽车,也才能更好的维护西安的蓝天。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雁塔区政府办公室
回复时间:2019-04-19 04:37
回复内容:

您好:

经我区有关部门向瓦胡同小区物业公司了解,业主只要购买新能源汽车,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物业公司将协助供电部门为业主安装充电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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