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樊**
信件编码: GPPS190213K257
来信时间:2019-02-13 00:54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关于盖房
信件内容:

自家房盖了两层,院子没盖,想盖,办事处不让,请问盖两层可以吗,说区上新盖不让盖,又不是盖违建。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雁塔区政府办公室
回复时间:2019-02-15 03:58
回复内容:

您好:

现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18年3月22日,浐灞生态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浐灞雁鸣湖园办依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违法建设治理五年实施方案的通知》、《西安市浐灞生态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生态区“四改两拆”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发布了有关事宜通告,具体内容如下:

1、有合法宅基地,未建房屋或现有建筑面积(二层以下)小于等于合法宅基地面积两倍的,以雁塔区人民政府批复或集体土地使用证载的合法面积为依据,视为建房两层。

2、有合法宅基地,第三、第四层未建部分,在该村拆迁时最高给予500元/平米奖励。

3、合法宅基地以外新建、加建房屋等,拆迁时一律不予补偿。

4、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应停止一切新建、改建、扩建、自建住宅的行为,如有以上行为发生,将依据省市关于处置违法建设相关规定,组织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拆除,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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