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你好,个人于1996年购买明德门小区拆迁安置房一套,拆迁安置协议中被拆迁人非本人,但协议签字人为本人代签,取得房产证中的产权人为协议中被拆迁人,造成目前该房屋产权人与实际购买人不符,近期寻求解决修改该房屋产权,咨询西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需被拆迁人一同办理,但完全不认识被拆迁人,随后调取不动产登记中心系统中该房屋信息,除产权人姓名外无其他可确认产权人身份信息(例如身份证号),后电联西安市拆迁安置办公室咨询该房屋拆迁信息明确产权人身份仍然无果,被告知可咨询西安市房产交易中心,随后上门西安市房产交易中心档案信息室,被告知调取信息与西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信息一致,依然无法确定产权人身份,现阶段此事因无法确定该房屋产权人身份信息造成处理无门,咨询此种情况如何处理?可寻求那个政府单位协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