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雁塔分局
关于曹家堡(花园小区)公租房项目规划现状情况的公示

西安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申请对位于书香路288的曹家堡(花园小区)公租房项目开展规划现状核实。现将该项目规划现状公示如下:

根据雁塔区处遗办出具的曹家堡(花园小区)公租房项目遗留问题处置方案,经实地调查,该项目名称为:曹家堡(花园小区)公租房项目,现状建筑共有13栋。2014年12月3日项目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总建筑面积373303㎡(含地下10884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12445㎡,商业及公共配套建筑面积52016㎡。

本次核实13栋楼总建筑面积371438.24㎡(含地下102954.2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17379.5㎡,商业建筑面积44029.04㎡、公建配套建筑面积7075.48㎡,具体情况如下:

一、建筑规模

依据西安大地测绘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4月出具的曹家堡(花园小区)公租房项目实测成果表,该项目总建筑面积371438.24㎡(含地下102954.2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17379.5㎡,商业建筑面积44029.04㎡、公建配套建筑面积7075.48㎡,停车位2169个。

建筑密度27.04%,容积率4.03,绿化率27.28%。

二、本次确认的各楼幢的用途、层数、面积,如:

1#商住楼,地上30层,地下2层,其中1-4层为商业裙房(局部住宅),5-30层为住宅,总建筑面积30538.53平方米,地上面积26574.83平方米(住宅20216.88平方米,商业6357.95平方米),地下3963.70平方米,实测楼高为91.78米;

2#商住楼,地上30层,地下2层,其中1-4层为商业裙房(局部住宅),5-30层为住宅,总建筑面积30575.72平方米,地上面积26567.90平方米(住宅20216.88平方米,商业6351.02平方米),地下4007.82平方米,实测楼高为91.24米;

3#商住楼,地上30层,地下2层,其中1-4层为商业裙房(局部住宅),5-30层为住宅,总建筑面积27915.96平方米,地上面积25241.86平方米(住宅20259.36平方米,商业4982.5平方米),地下2674.1平方米,实测楼高为91.35米;

4#商住楼,地上30层,地下2层,其中1-4层为商业裙房(局部住宅),5-30层为住宅,总建筑面积27990.39平方米,地上面积25315.31平方米(住宅20335.56平方米,商业4979.75平方米),地下2675.08平方米,实测楼高为92.85米;

5#商住楼,地上30层,地下2层,其中1-4层为商业裙房(局部住宅),5-30层为住宅,总建筑面积30063.48平方米,地上面积26293.46平方米(住宅20216.68平方米,商业6076.78平方米),地下3770.02平方米,实测楼高为92.68米;

6#商住楼,地上30层,地下2层,其中1-4层为商业裙房(局部住宅、配建),5-30层为住宅,总建筑面积30021.02方米,地上面积26294.62平方米(住宅20216.68平方米,商业5477.87平方米,配建171.44平方米),地下3726.4平方米,实测楼高为93.04米;

7#商住楼,地上30层,地下2层,其中1-4层为商业裙房(局部住宅、配建),5-30层为住宅,总建筑面积31484.50平方米,地上面积25912.34平方米(住宅14201.06平方米,商业10607.13平方米,配建758.15平方米),地下5572.16平方米,实测楼高为47.04米;

8#商住楼,地上23层,地下2层,其中1-4层为配建裙房(局部住宅、商业),5-23层为住宅,总建筑面积22152.76平方米,地上面积20321平方米(住宅16610.68平方米,商业80.02平方米,配建3306.51平方米),地下1831.76平方米,实测楼高为70.30米;

9#住宅楼,地上10层,地下2层,1-10层为住宅,总建筑面积14165.80平方米,地上面积11698.28平方米,地下2467.52平方米,实测楼高为29.71米;

10#住宅楼,地上32层,地下2层,1-32层为住宅,总建筑面积26635.81平方米,地上面积24903.01平方米,地下1732.8平方米,实测楼高为93.43米;

11#住宅楼,地上32层,地下2层,总建筑面积27129.53平方米,地上面积25297.77平方米,地下1831.76平方米,实测楼高为93.49米;

12#幼儿园,地上3层,总建筑面积2756.54平方米,实测楼高为11.20米;

13#商业楼,地上3层,总建筑面积1224.26平方米,实测楼高为9.30米;

公厕,地上1层,总建筑面积82.84平方米,实测楼高为3.4米;

地下车库2层:总建筑面积68701.10平方米。

三、公建配套建设情况

曹家堡(花园小区)公租房项目于2014年12月3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西城棚建字第(2014)016号。项目应配公建配套:幼儿园1877㎡、活动中心960㎡、物业服务350㎡、卫生站300㎡、市场1050㎡、公厕150㎡,共计4687㎡。曹家堡村公租房项目应配公建配套:医疗卫生234㎡、文体390㎡、社区服务352㎡、金融邮电78㎡、市政管理195㎡、垃圾公厕174㎡,共计1423㎡。南北区共计需配建6110㎡。

依据曹家堡(花园小区)公租房实测该项目配建:幼儿园2756.54㎡、活动中心、卫生站、物业服务共配建3477.95㎡、市场758.15㎡、公厕82.84㎡,共计7075.48㎡。

依据曹家堡公租房实测该项目配建:文体396.939㎡、金融邮电98.613㎡、市政管理184.689㎡、垃圾回收站及公厕181.133㎡,共计861.374㎡。

曹家堡(花园小区)公租房及曹家堡公租房配建实测7936.854㎡,已达到原审批需配建总面积要求,但配套类型上曹家堡公租房缺建医疗卫生234㎡、社区服务352㎡、市政管理建筑面积10.311㎡、垃圾回收站及公厕60.027㎡。

由于曹家堡(花园小区)公租房项目和曹家堡公租房项目统一管理,依据移交协议,曹家堡(花园小区)公租房8#楼额外增设了1867.95㎡配套面积,因此曹家堡公租房缺建的234㎡医疗卫生及352㎡的社区服务统筹合并至曹家堡花园小区8#楼设置。

曹家堡(花园小区)公租房及曹家堡村公租房项目公建配套需按照原审批标准配建,还需整体性补充公益性配套设施:市政管理建筑面积10.311㎡、垃圾回收站及公厕60.027㎡。

四、日照遮挡情况

曹家堡(花园小区)公租房于2014年12月3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西城棚建字第(2014)016号,根据实测,项目楼位与原规划审批基本一致。

五、车位信息

曹家堡(花园小区)公租房项目原审批机动车位2239个,实测车位2169个,尚有70个车位未落实。

六、项目违法建设认定情况

经与分局执法队对接,分局已于2024年11月26日出具违法建设认定函(市资源雁违函﹝2024﹞396号)。

七、其他情况

1、建设单位还未提供曹家堡(花园小区)公租房《人防“结建”工程验收备案书》,人防意见最终以人防部门出具的意见为准。

2、依据合规性审查该项目在2017版总规修改版中涉及商业设施用地、二类居住用地、公园绿地;过渡期涉及社会福利设施用地(属坐标转换误差);涉及地灾低易发区。该项目于2014年12月3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西城棚建字第(2014)016号。

3、依据2025年4月11日西安城市发展资源信息有限公司出具的《曹家堡(花园小区)公租房》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技术审查意见书》,涉及强制性指标及相关问题:1、地上总建筑面设计指标大于审批总平面图指标(+4023.02㎡);2、住宅建筑面设计指标大于审批总平面图指标(+4934.50㎡);3、地下总建筑面设计指标小于审批总平面图指标(-5887.78㎡);4、建筑基底面积设计指标大于审批总平面图指标(+742.13㎡);5、建筑密度设计指标大于审批总平面图指标(+1.14%);6、容积率设计指标大于审批总平面图指标(+0.07);7、绿地率设计指标小于审批总平面图指标(-7.72%);8、市场建筑面积设计指标小于审批总平面图指标(-291.85㎡);9、公厕建筑面积设计指标小于审批总平面图指标(-67.16㎡);10、垃圾回收站用地面积设计指标小于审批总平面图指标(-284.26㎡);11、机动车位总数设计指标小于审批总平面图指标(-70个),其中地上车位设计指标小于审批总平面图指标(-10个)、地下车位设计指标小于审批总平面图指标(-60个);12、活动中心建筑面积、物业服务建筑面积、卫生站建筑面积无实测数据,无法对上述指标符合性进行审查。

涉及一般性指标及相关问题:1、8#住宅楼、8#配套、10#住宅楼、11#住宅楼、13#楼南退用地边界距离不满足《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陕建发(2008)73号)要求;2、6#住宅楼东退道路红线距离不满足《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陕建发(2008)73号)要求;3、6#住宅楼东退绿线距离不满足《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陕建发(2008)73号)要求;4、1#住宅楼与2#住宅楼、2#住宅楼与3#住宅楼、4#住宅楼与5#住宅楼、5#住宅楼与6#住宅楼、10#住宅楼与11#住宅楼平行间距不满足《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陕建发(2008)73号)要求;5、1#商业与2#住宅楼、2#商业与3#住宅楼、4#住宅楼与5#商业、5#住宅楼与6#商业、1#商业与2#商业、2#商业与3#商业、4#商业与5#商业、5#商业与6#商业、8#配套与13#楼贴建、8#配套与7#配套贴建,建筑间距建议以消防部门审查意见为准。

如对上述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雁塔分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5月2日

联系电话:85411064

地 址:西安市雁塔区朱雀大厦

邮 编:710061

公示小样-花园小区.pdf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雁塔分局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