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雁塔分局关于2024年三季度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雁塔分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0月10日—2024年10月16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29-89326163 传真:029-85458808

通讯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健康东路50号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雁塔分局(710061)

序号文件名称建设单位发文时间
1关于西安华澳丽康生物工程研发生产基地化妆品车间及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西安华澳丽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2024.07.16
2关于陕建雁南朗境冬季民生保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陕西宜兆热力有限公司2024.09.23
3关于陕建雁南云境冬季民生保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陕西美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24.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