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雁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印发《西安市雁塔区“两个免于提交”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区级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 (国办发〔2022〕3 号),对于凡是本市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 原则上一律免于提交;凡是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原则上一 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的精神,按照省市聚焦惠企利民拓展便利企业群众办事渠道有关决策部署,西安市梳理并发布了 《西安市第二批“两个免于提交”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结合西安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区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按照中省市精神,在全市已发布的“两个免于提交”政 务服务事项清单中,将涉及雁塔区的政务服务事项梳理汇总,形成《西安市雁塔区“两个免于提交”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清单》共涉及 7 类免提交证照,涉及事项84 项,企业群众办理《清单》所列政务服务事项时,线上可登录“陕 西政务服务网(西安市-雁塔区)”直接调用电子证照库中 对应电子证照(材料)、线下可在区级政务大厅凭有效证件 — 1 —授权工作人员调用,实现“两个免于提交”。

现将《西安市雁塔区“两个免于提交”政务服务事项清 单》正式印发,各部门在办理相关政务服务事项过程中,抓好落实,确保让改革成果落地见效。落实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要第一时间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沟通,并同步向市级业务主 管部门汇报,市区联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相关工作落实

附件:关于印发《西安市雁塔区“两个免于提交”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pdf

雁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