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49号),结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19号)、《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和医师审批改革工作的通知》(陕卫医发〔2018〕85号)和《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转发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和医师审批改革工作的通知》(市卫计函〔2018〕1131号)要求,我局拟同意登记一所医疗机构变更名称的公示,现将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陕西宫庭美亿医疗美容服务有限公司西安雁塔医疗美容诊所
变更后医疗机构名称:陕西叶子海豚壹号医疗美容有限公司西安雁塔医疗美容诊所
医疗机构执业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2栋801-804室
医疗机构类别:医疗美容诊所
医疗机构经营性质:营利性
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医疗机构所有制形式:私人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医疗美容科(美容皮肤科)******
登记号:MAD48K4WX61011317D2212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2日。
与上述行政许可事项存在利害关系者,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西安市雁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三科反映。信函时间以寄件的邮戳为准,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并提供联系电话。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电子正街南段与双桥一巷十字西南角雁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联系电话:029-81160036
西安市雁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