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49号),结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19号)、《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和医师审批改革工作的通知》(陕卫医发〔2018〕85号)和《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转发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和医师审批改革工作的通知》(市卫计函〔2018〕1131号)要求,我局拟同意变更一所医疗机构,现将相关项目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变更前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大寨路以南阿房宫路以东中航华府16号楼10206号商铺
医疗机构变更后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昆明路2号昆明花园小区9栋10204号商铺
医疗机构类别:综合门诊部
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医疗机构所有制形式:私人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全科医疗科 /内科 /外科 /妇产科;妇科专业 /儿科 /口腔科 /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 /医学影像科;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 /中医科
医疗机构床位(牙椅):0张(2台)
医疗机构经营性质:营利性
登记号:MABOLRNQ461011317D1102
公示时间: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8月15日。
与上述行政许可事项存在利害关系者,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西安市雁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三科反映。信函时间以寄件的邮戳为准,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并提供联系电话。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电子正街南段与双桥一巷十字西南角雁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联系电话:029-81160036
西安市雁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