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区专项帮扶资金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2021年区级财政专项帮扶资金安排分配情况说明如下:
一、资金规模和分配情况
根据省市安排,雁塔区继续帮扶周至县马召镇、厚畛子镇,由原先的14个村调整为10个村;同时和西安航天基地共同帮扶安康市汉滨区,助力帮扶地区乡村振兴。参照2017年—2020对帮扶村投入资金情况,按照“四个不摘”要求,2021年雁塔区继续预算安排1500万财政资金,用于帮扶周至县、汉滨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资金使用范围
规范专项帮扶资金的使用范围,遵循以下顺序安排使用:
1、用于帮扶村、帮扶群众水毁道路重建项目;
2、用于帮扶地区发展产业、壮大集体经济;
3、对有劳动能力的脱贫户进行产业帮扶;
4、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其他帮扶支出。
三、资金监管
帮扶资金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对帮扶村的项目资金,经帮扶县(区)乡村振兴部门审定,按有关程序拨付到镇,由镇上审核下拨并加强资金使用监管。雁塔区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务局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区纪委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发现违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