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雁塔区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分配情况

按照《西安市雁塔区财政局 西安市雁塔区统筹办关于印发<西安市雁塔区扶贫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雁财发〔2017〕32号),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区扶贫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2020年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分配情况说明如下:

一、资金规模和分配情况

雁塔区继续帮扶周至县马召镇、厚畛子镇14个村;同时和西安航天基地共同帮扶安康市汉滨区。参照2017年-2019年对帮扶村投入资金情况,按照 “四个不摘”要求,2020年雁塔区继续预算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500万元,用于帮扶工作。

二、资金使用范围

规范扶贫资金的使用范围,遵循以下顺序安排使用:

1、用于帮扶村农业基础设施和农村公益设施建设;2、用于帮扶村发展产业、壮大集体经济;3、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进行产业帮扶;4、用于贫困户危房改造;5、区驻村联户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其他扶贫支出。

三、资金监管

扶贫资金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对帮扶村集体的项目资金,按有关程序拨付到镇,由镇上审核下拨并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对贫困户个人的帮扶资金由个人填写《雁塔区“驻村联户”扶贫工作贫困户帮扶资金申请表》,按程序审批领取,由驻村工作队加强资金使用监管。雁塔区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务局要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区纪委要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发现违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西安市雁塔区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务局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