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是开学季,也是流感易发季节,为确保未成年人用药安全有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雁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安排、积极统筹,在全区范围开展了未成年人药品、化妆品专项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66人次、103车次,检查药品零售企业153家、母婴用品专卖店65家次、商场12家次、其他化妆品经营者58家次,抽查儿童化妆品30余种.
本次检查一是针对经营企业未成年人用药品、化妆品购进渠道,核实经营产品渠道是否合法,来源是否明确,产品是否在保质期内,购进药品、化妆品是否按要求落实索证索票制度。索取供货商经营执照和产品生产商药品、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等,涉及进口化妆品和特殊用途化妆品的,还要索取批准文件,落实好台账管理制度,建立进货查验台账和销售台账。特别是对提供婴幼儿洗澡服务的母婴店,对其所经营儿童化妆品的功效宣称情况、提供给客户的“免费膏”(如润肤乳,护臀霜)加强检查力度,对无法提供进货票据的和供应商资质的产品,一律暂停销售。工作人员还向经营者推广“化妆品监管”手机APP,指导他们查询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二是检查未成年人员用药品、化妆品是否按照说明书规定储存,是否配备与药品储存要求相适应的阴凉区或阴凉柜,对经营阴凉储存药品是否按处方药及非处方药分类管理要求陈列。三是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落实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督促药店质量负责人认真履行指导消费者合理用药职责,积极开展宣传,主动提醒、劝诫未成年人群体勿滥用药品、化妆品。对5家药品零售企业未按要求分类药品、摆放价签的行为进行了整改。3家化妆品经营存在无法现场提供产品备案凭证、供货商相关资质及进货查验制度等问题,执法人员当场要求经营企业立即整改并落实管理制度,严把进货销售关。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抓好日常监管工作。继续加强未成年人的药品、化妆品质量监管,重点对学校医务室的药品、母婴店的儿童化妆品质量进行监管,及时排查未成年人药品、化妆品流通环节潜在的安全风险,深入开展未成年人药品、化妆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同时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无视整改要求、存在质量问题的药品、儿童化妆品行为“零容忍”,坚决依法查处,确保未成年用药用妆安全。
(通讯员:郭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