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雁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西安市雁塔区清迪耐服装零售店”销售伪劣产品案行政处罚信息

西安市雁塔区清迪耐服装零售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涉嫌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被依法移交公安机关。

2021年6月22日,雁塔区市场监管局根据投诉,依法对西安市雁塔区长安中路清迪耐服装零售店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大量标有“adidas”“nike”的短袖、短裤、长裤、鞋,同时,店内贴有“鞋子200”“T恤60 短裤60 长裤100”的字样,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上述商品的授权经销证明、购进票据和销售记录。现场耐克产品经厂家代表鉴定均为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

经查,该服装零售店现场共有服饰2138件、鞋285双、背包7个。其中2138件服饰共计金额156400元,285双鞋共计金额57000元,7个背包价格无法计算,经初步确认和计算,涉案货值金额合计213400元,执法人员对涉案产品实施强制扣押措施。经阿迪达斯中国(体育)有限公司鉴定,确认该店所售阿迪达斯产品为侵犯阿迪达斯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雁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该案件移交辖区公安部门并抄送检察院。

(通讯员:程思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