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要求,现对我区医疗救助信息进行公示,我区根据《西安市医疗保障局 西安市民政局 西安市财政局 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西安市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市医保发〔2023号〕28号)文件规定,2023年1-7月拨付医疗救助资金129.60万元,其中门诊救助90.98万元,住院救助38.6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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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要求,现对我区医疗救助信息进行公示,我区根据《西安市医疗保障局 西安市民政局 西安市财政局 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西安市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市医保发〔2023号〕28号)文件规定,2023年1-7月拨付医疗救助资金129.60万元,其中门诊救助90.98万元,住院救助38.6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