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要求,现对我区医疗救助信息进行公示,我区根据《西安市医疗保障局 西安市财政局 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西安市民政局 西安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西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做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市医保发〔2021号〕36号)、《西安市临时救助办法(市民发〔2018〕330号)及《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西安市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待遇政策的通知》(市医保发〔2020〕48号)文件规定,2023年1-3月拨付医疗救助资金59.78万元,其中门诊救助52.77万元,住院救助7.0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