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塔区残联】雁塔区2021年精神残疾救助工作须知

一、救助范围

住院救助、服药救助

二、救助标准

1.服药:每人每年康复服务标准为3000元,其中必须包括不超过300元(据实结算)定期常规检验检查(血常规、心电图、肝功能、肾功能、葡萄糖测定、超声波),经医疗机构具有精神科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用药范围参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国家基本药品目录》(最新版)为依据治疗精神疾病的药品。

2.住院:每人每年享受一次住院服务,标准为4000元,其中可以包括不超过300元(据实结算、机构先行垫付)送入二级以上定点机构医院120急救送医费用。

经三级甲等医疗机构具有精神科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开具诊断证明为严重精神障碍、肇事肇祸或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建档立卡的贫困精神残疾患者,一年内可申请不超过3次救助。

3.个人承担住院自(付)费费用每次不足4000元、服药费用每年不足3000元,按实际产生费用给予康复服务,据实结算。

4.支持性服务(服药救助):康复救助服务机构,每季度为受救助对象及法定监护人开展培训,包括监护人康复指导、心理辅导、康复咨询、生活自理、日间照料、工(娱)疗、农疗、职业康复、互联网资料管理等服务,每人每年一次性补助200元。

三、救助条件

凡具有雁塔区户籍,持有残疾人证,经本人或法定监护人自愿申请,符合救助范围,且同意接受救助的精神病患者。

四、救助申请流程

为进一步简化救助程序,提高为民服务的工作意识,残疾人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携带受助对象身份证、户口本、残疾人证及监护人户口本、身份证直接到定点康复机构填写《雁塔区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申请审批表》办理各项手续,定点康复机构及时上传西安市互联网+康复系统,区残联进行网上审批。区残联审批通过,康复机构进行精神康复手册填写后进行康复服务。

五、雁塔区2021年精神残疾人定点康复机构:

1.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

2.陕西省康复医院(陕西省残疾人康复中心)

3.西安雁塔甘露医院

4.西安市东方医院

5.西安安定医院

6.西安莲湖协和医院

西安市雁塔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