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塔区4+7试点集采药品医保资金结余留用现场考核

为确保雁塔区医保资金结余留用考核和测算工作规范管理,雁塔区医保局成立了“雁塔区4+7试点集采药品医保资金结余留用考核小组”,负责对全区各公立医疗机构开展4+7试点集采药品医保资金结余留用实地考核工作。

考核小组由雁塔区公立医疗机构药剂科主任、医保办负责人组成,分为5个小组,依据“定点医疗机构考核标准(2020年第一批4+7集中采购工作)”标准,从11月4日-10日对雁塔区15家公立医疗机构4+7试点集采药品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情况进行检查。

按照市医保局《关于报送国家集采工作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考核资料和药品数据的通知》要求,11月11日,区医保局组织人员汇总各医疗机构从HIS系统提取数据、考核资料,形成工作总结上报市局。圆满完成了雁塔区4+7试点集采药品医保资金结余留用考核资料和药品数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