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管医保定点医药机构:
今年以来,按照国家及省、市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统一部署, 我区持续加强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力度,始终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切实维护医保基金运行安全。现就上半年全区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统筹安排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区医保局先后制定下发了《雁塔区 2020 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雁塔区开展“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等文件,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及时限要求。2020 年 5 月 7 日,区医保局召开了“雁塔区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工作推进会”,统筹部署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区管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要筑牢底线思维、增强红线意识,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管好、用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
(二)聚焦政策宣传,营造社会氛围。区医保局努力克服疫情影响,积极采取“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的宣传措施。举办“集中宣传日”现场活动;利用区医保局微信网络平台,开辟医保基金、打击欺诈骗保、医保政策等专栏,进行网上政策宣讲、案件曝光;依托区管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开展进社区现场宣讲、粘贴海报、发放宣传资料、利用电子显屏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让医保政策深入千家万户,有效地提升了群众的知晓率,加强了舆论引导,形成了社会参与维护基金安全的自觉性。
(三)畅通投诉渠道,强化社会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聘请雁塔区首批 34 名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充分发挥各监督员的技能才智和专业优势,鼓励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强化社会监督推进医保诚信体系建设,增强信息披露。
(四)加强检查力度,保持高压态势。保持对欺诈骗保行为“零容忍”,把查处违规问题作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重点工作。结合专项治理工作,统筹力量、聚焦核心、突出重点,加强对区管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日常巡查、夜间突击检查、专项检查、线索核查等工作力度,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断规范区管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行为,切实保障医疗保障基金运行安全。
二、治理成效
截至6 月底,累计现场检查区管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共143 家,其中医疗机构 86 家,零售药店 57 家,检查覆盖率达到 22.70%;累计处理违规医药机构 75 家,其中解除服务协议 1 家、约谈法人或负责人 42 家、扣除质量保证金 6 家,处理机构占医药机构的 11.90%;2020 年 1-6 月共计追回违规基金 23.11 万元。通过上半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发现区管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存在的共性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医疗保险有关文件、资料、数据资料留存不全、管理 不规范。
(二)违反因病施治,诊疗方面仍然存在过度检查、过度治疗等现象。
(三)存在降低收治标准,将不符合住院标准的病人纳入住院范围;挂床住院,夜间患者不在院的现象;医院信息系统与医保结算系统数据不匹配;住院押金收取不规范;未执行每日清单制度等问题。
(四)未尽到告知义务,存在诊疗项目、药品价格未公示或公示不全;医保刷卡内容与公示项目或价格不一致;重复计费、多收费等现象。
(五)存在药师不在岗;药品摆放不规范,非医保药品、用品与医保药品未分开放置;医保处方未保留或管理不规范;串换药品进行刷卡;药品进销存记录与医保刷卡记录无法对应且无合理解释等现象。(六)部分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未严格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要求,未给新入院患者进行核酸检测,给疫情防控带来一定隐患。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筑牢底线思维、增强红线意识。区管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筑牢底线思维、增强红线意识,把确保基金安全作为当前重要任务,严格按照《雁塔区 2020 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中工作步骤执行,认真研究,全面部署,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扎实开展自查工作,把握机会积极整改。区管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要对照自查自纠清单扎实开展工作,要认真梳理自查自纠问题,分析违规原因,研究措施方法,把握时机进行全面整改,对自查自纠发现问题涉及违规资金及时退回。对于未按规定时限进行自查自纠或瞒报、漏报的,区医疗保障局将依照“社 会保险法”及“服务定点协议”从严处理。
(三)完善医保管理,做好迎检准备。7 月底前区管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对照清单完成自查自纠工作,从 8 月初开始,进入抽查复查阶段,区医疗保障局开展对辖区各相关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全面抽查复查,省、市医保局也将进行抽查、飞行检查。区 管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按照《专项治 理工作方案》要求严密组织,进一步完善医保各项工作,积极配合做好迎检准备。
(四)强化源头治理,做好常态化宣传。积极发挥舆论宣传作用,把政策宣传与检查处理有效结合,继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主题宣传活动,建立长效机制、营造社会氛围, 不断加强警示教育,持续强化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和思想观念,从思想源头进行治疗,提高群众整理“免疫力”。



